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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菏泽市曹县庄寨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和人工湿地PPP项目

    项目位于山东省菏泽市曹县庄寨镇,占地约50亩,一期总投资额约1.63亿元(不含人工湿地),设计总规模3万m³/d,并建设配套管网和人工湿地。项目采用PPP模式,特许经营期30年(含建设期)。

     


    污水特点

     

    受居民活动特点、雨雪季节性变化及部分企业生产排水波动影响,进水水质和水量变化大, COD、氨氮、总氮、总磷等污染物指标偏高。

     

    技术工艺


    (1)污水处理厂采用“预处理+微曝氧化沟+二沉池+高效沉淀池(预留)+滤布滤池+消毒接触池”组合工艺,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和《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1部分:南四湖东平湖流域》(DB3416.1-2023)一般保护区标准。


     工艺流程图

     

    (2)人工湿地采用“人工潜流湿地+河道湿地走廊”组合工艺,人工潜流湿地采用级配砂石、人工砾石和火山岩等组合滤料,滤料上种植香蒲、水葱、黄菖蒲、水生美人蕉等生命力强、除污性好的植物,利用物理吸附、微生物降解、植物吸收等系列作用,进一步降解出水中的CODcr、BOD5和氨氮。


    项目亮点

     

    (1)实施效果


    通过管网收集城镇污水到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达标后排入人工湿地,进一步降解出水中的CODcr、BOD5和氨氮,减少了水体污染,改善水体环境,有利于维护生态平衡。


    (2)社会效益


    打通镇村治水“最后一公里”,切实解决庄寨乡镇和农村的水污染环境问题,为区域水环境治理产生积极作用。


    (3)生态效益


    1)污水处理厂达产后每年处理污水约1095万吨,削减COD约547.5吨、氨氮约54.75吨、总磷约5.475吨,极大地改善周边河道的水体水质。


    2)因地制宜重建河道人工湿地生态系统,既能恢复和强化河道的自净功能,又极大地美化了河道景观和改善人居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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