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了《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实施导则(试行)》(简称《实施导则》),《实施导则》主要在项目谋划的思路、资金平衡和金融支持、项目实施主体的组织以及项目实施和监督方面提出了具体明确的指导意见和工作要求。金年会集团深入贯彻落实《实施导则》的工作要求和部署,正在积极稳妥、规范有序地推进公司首个EOD项目——昌吉州呼图壁河流域生态综合示范治理与绿色产业融合发展EOD项目(简称“呼图壁项目”,近期计划总投资约2.64亿元)建设。
自2018年生态环境部提出探索开展生态环境导向的城市开发模式后,EOD作为一种新兴的商业模式,备受环保行业关注。2021年4月和2022年4月,生态环境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开发银行同意实施两批94个EOD试点项目,安徽、福建、江苏、山东、浙江、湖北、广西等地区也相继开展省级EOD试点,EOD项目取得了积极进展,成为生态环境促进稳增长、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手段。
《实施导则》提出,EOD模式是通过产业链延伸、组合开发、联合经营等方式,推动公益性较强的生态环境治理与收益较好的关联产业有效融合、增值反哺、统筹推进、市场化运作、一体化实施、可持续运营,以生态环境治理提升关联产业经营收益,以产业增值收益反哺生态环境治理投入,实现生态环境治理外部经济性内部化的创新性项目组织实施方式,是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项目实践,有利于积极稳妥推进生态产品经营开发,推动生态产品价值有效实现。
《实施导则》还指出了EOD模式具有的明确特征标准和严格的适用条件:一是生态为基,提质增效。识别实施紧迫性强、生态环境效益高的公益性生态环境问题,并确保项目实施后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并持续向好。二是深度融合,互为条件。生态环境治理与产业开发之间须密切关联,深度融合。生态环境改善能够有效提升关联产业开发品质和价值,两者相互促进、互为条件、彼此受益。三是增值反哺,项目平衡。EOD项目通过关联产业增值收益平衡生态环境治理投入,在项目层面实现产业发展增值反哺生态环境治理,不依靠政府资金投入即可达到项目资金自平衡。四是市场运作,一体实施。按照“谁保护、谁受益”和“自主决策、自负盈亏”的原则,生态环境治理与关联产业开发作为整体项目由一个经营主体一体化实施,投资和收益主体一致。
呼图壁县
2023年12月20日,金年会集团与新疆呼图壁县人民政府正式签订《昌吉州呼图壁河流域生态综合示范治理与绿色产业融合发展EOD项目项目合同》,该项目是金年会集团投资的首个EOD项目,项目位于新疆昌吉州呼图壁县南部山区与呼图壁河县域南段地区,将分为近、远期计划分别实施,近期计划包括呼图壁河流域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的子项目——“历史遗留采砂坑区域生态修复和环境综合治理”、呼图壁县智能工厂化陆基养殖示范项目,远期计划包括呼图壁河流域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的子项目——“呼图壁河(芨芨坝-青年渠首段)河滩治理项目”、呼图壁县天湖湿地项目、呼图壁县有机牧草固碳种植加工项目。项目聚焦呼图壁河流域生态修复和环境综合治理问题,通过生态环境治理项目与关联产业项目“一体化实施”,用关联产业项目的收益反哺生态环境治理投入,实现项目投入与产出的动态平衡。
金年会集团将深入贯彻落实《实施导则》的工作要求和部署,积极探索“两山”理论在新疆的实践路径,立足呼图壁县独特的自然资源禀赋和产业优势,发挥自身在生态治理领域的专业技术和运营经验优势,承担呼图壁项目相关生态环境治理工程和关联产业项目的投融资建设、综合开发利用、招商引资与运营管理,利用EOD模式中多元化“生态治理+关联产业”等方式推动“生态产业化”的融资渠道,将生态产品长周期的增值收益转化为当下的资本,减少呼图壁县政府生态治理的投资支出,进一步完善呼图壁河流域的生态功能。自项目签约以来,金年会集团积极推进各项工作,力求将呼图壁项目打造成为兼具“颜值”和“产值”的示范项目。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金年会集团将全力以赴落地公司首个EOD项目,携手呼图壁县人民政府打造生态修复与绿色发展互促共融的区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示范样板,推动呼图壁县的生态“颜值”变绿色“产值”,为持续推进生态环境治理模式创新、深入探索EOD模式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经验。